为提升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公司自2021年5月全面启动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同时
委托新乡市正佳认证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面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
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令第38号)和《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
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等文件要求,现向公众公示公司清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和
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欧玛(中国)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Marco Bonometii
企业地址:辉县市城西工业园区外环路东
企业主要产品及规模:汽车驱动桥,10万套/年产
审核前排污情况
1、废气:
熔炼工段产生的烟尘。
浇铸、混砂、清砂、打磨、抛丸产生的粉尘。
喷漆、烘干所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⑵项采用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进行防治;第⑶
项采用“水幕吸收+活性炭+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
进行防治。
DA001熔炼、浇注、造型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2.87mg/m3;
DA002造型、浇注、砂处理废气设施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3.2mg/m3;
DA002造型、浇注、砂处理废气设施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5.3mg/m3;
DA004喷漆、烘干工序(UV光氧+活性炭+袋式除尘器)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3.4mg/m3;
DA004喷漆、烘干工序(UV光氧+活性炭+袋式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1.2mg/m3;
DA006砂处理废气排放口A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5.4mg/m3;
DA007砂处理废气排放口B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5.6mg/m3;
DA008砂处理废气排放口C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4.8mg/m3;
DA009砂处理废气排放口D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5.8mg/m3;
DA010砂处理废气排放口E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4.5mg/m3;
DA011清理废气排放口A袋式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5.0mg/m3;
DA012清理废气排放口B袋式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5.3mg/m3;
DA013清理废气排放口C袋式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6.5mg/m3;
DA014清理废气排放口D袋式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5.1mg/m3;
DA015清理废气排放口E袋式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5.5mg/m3;
DA016清理废气排放口F袋式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4.6mg/m3,
排放速率0.015 kg/h,废气流量3.28×103;
DA017清理废气排放口G袋式除尘器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4.7mg/m3;
⑷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物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厂界外总悬浮颗粒物
最大值为0.167—0.333 mg/m3。
2、噪声:
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钻床、抛丸机、车床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消声
、减振、厂房隔音等方法降低噪音。厂界外1m检测结果为昼间54.3—
56.2dB,夜间46.7—47.6 dB。
3、废水:
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
4、固废:
现有工程固体废物主要有废砂、熔炼炉渣、废铁屑、废机油、废切
削液、生活垃圾等,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置和转移。
欧玛(中国)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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